【龍山寺站-三六湯圓店】推薦度:★★★3/4☆

看到圓仔就令人看到冬至,小時候冬至到了家家戶戶都會吃湯圓,記得爸媽常常對我們說:「吃了湯圓就長了一歲,要更懂事了哦!」,是說湯圓是吃了也確實長了一歲,只是好像也從來沒有更懂事,老是惹他們操心。

位於「龍山寺」捷運站旁的「三六圓仔店」在萬華算得上是相當知名的「中式甜品」店,年前好朋友【 mikageyoru的地盤 】  曾約我要來此吃湯圓,可惜之後因為我要去「桃園」工作而作罷,年後去萬華覓食後經過捷運站便順便進去嚐一嚐這家老店的「甜蜜」滋味。

「三六」其實除了賣「湯圓」外,另一邊則賣台灣傳統節慶必備的「古早味」---各式各樣的「糕」,即然來了吃湯圓前就讓小虎先帶大伙去看看有那些「糕」。

老實說下面一長串的「糕」名,有些我也不知是「啥米碗糕」,比如說頭一個「冥頭稞」我就不曉得是那一種。

上面的「紅龜糕」和「鳳片糕」在小虎年幼的時期,在那個物資不甚充足的年代,「它」們可是陪伴我們成長的「甜點」之一,而且還得在大節慶才有機會一嚐,如今現下的年輕人多半不好「此味」,理由多半是「甜」度上的問題,是以此類的「糕餅」老店早久消失大半了。

如照片中改良的「糕餅三牲」更是很多老店節日不可或缺的商品。
那些有幸存留下來的「老店」,要嘛靠著「老字號」的名字和老客人的光顧繼續存在著,要嘛只能在求新求變中生存,這一如早前我常常在食記中提到的【虎亂吃一通】【基隆】蛻變的百年老年-連珍糕餅店便是轉手改賣時下流行的「蛋糕甜點」而成功的老店。

「三六」另一半賣的是以「湯圓」為首的「甜點集團」。

照片中右邊的是「油條」我想應該沒人不知道吧(笑),但左邊的餅叫啥「名字」,恐怕沒有一定年紀的朋友是叫不出來的。這叫「澎餅」的中式點心在小虎的童年佔著極為重要的地步,小時候我曾為了早餐吃不到「澎餅」跟老爸耍賴不去上學,印象中以前我超愛用「味全果汁奶粉」來「泡」澎餅。以現下的「味覺」可能會怪怪的,但當年我可是「樂此不疲」。如今在一些較為傳統的「麵包店」仍可以買到這種「澎餅」,再如「三六」的老中式甜點店也常常拿「它」來搭配「甜湯」,其中又以「花生湯」最常見。



三六圓仔店的「甜品」算是蠻多樣化的,點了「花生綜合湯」之後才發現其實初訪點「招牌綜合甜湯」更為適合,有興趣的朋友也許可以邀個三五好友一起來,一人點一樣就這麼分著吃每一樣「甜品」也不失為良策。

店家的座位不算多,所以在假日有時會有爆滿得小小排隊的情事發生,幸好賣甜品的店「轉桌率」還蠻快的,就算排隊也要不了多少時間。

除了「花生綜合湯」小虎還點了我很愛的「麻吉」,招牌上「麻吉」有兩種口味我選的一如照片是「花生」口味,也是較為傳統的吃法。

常常用來搭配「麻吉」的「花生粉」通常是用「花生粉」和「白糖」相拌,有些店還會加入少許的「黑芝麻」增加香氣。「三六」的花生粉乍吃頗為驚豔美味,只是多吃上兩口便會覺得太過「甜膩」,是以咬上兩口後我突然懷念起如【跟著舒國治尋小吃之十】雙連0仔湯 附上的「熱茶」。

雖然「三六」的花生粉我覺得略甜,但其「麻吉」本身的軟硬度倒是相當對我的「牙口」,咬來也許不像【跟著舒國治尋小吃之十】雙連0仔湯 那般驚人的「彈牙口感」,但心中卻突然冒起一陣「踏實感」,咀嚼的過程「軟綿」中帶著略為沾牙的Q度。

其實比較起來我不太愛【跟著舒國治尋小吃之十】雙連0仔湯 那種太過驚人的Q彈帶著太多「脆口」的麻吉,反而像「三六」這種軟Q的口感較對我的「咬口」,不過有一事令我有一點小小的不解↓。

明明不是一小球怎會吃到後來變成一「片」???還是說「三六」的麻吉是以「片」組合的??(搔頭!)

「三六」的「花生湯」相當的濃且純,只要一小口便得滿口的「花生」香,只是和「花生粉」同樣有過「甜」的現象,另外「三六」的「花生湯」喝來還帶著一抹「輕輕淡淡」的「油」味,我不曉得這「油口感」打那來,這「油」卻讓整碗甜湯更加的濃稠,老實說我談不上來喜不喜歡這樣的口感。

花生煮的軟綿細緻,沒有半點咀嚼上的口感,可能有些朋友較愛略帶咬勁的「花生」,不過「牙口」不好的小虎則偏愛這種軟綿口感的花生。


不管是「芋圓」還是「地瓜圓」吃起口感都不差,只是我實在是嚐不太出「芋頭」和「地瓜」的味道,說真的吃來吃去我常常覺得此類的「圓」都差不多,除非是煮的過軟或過軟爛,否則要不好吃也很難!


湯中的兩種紅白雙圓,吃起來口感不似「芋、地瓜圓」那般帶著微微討喜的「脆口感」,相較之下比較偏向前頭「麻吉」的軟、綿,只是這湯圓還多了幾分的「黏勁」和更多一點的滑口感,相當不錯吃的「湯圓」不管是味覺還是口感都相當的優。

三六圓仔店台北市萬華區三水街92號。

【小虎五四三】

今天的五四三08要抱怨啦!原本好好的一個休假,一早連跑了三家小吃,中午又跟【艾瑞絲】 、儂子、還有TIN去HANA渡過了一個愉快的午餐,下午回家睡了個午覺,晚上想說不安排行程好好的寫「它」幾篇文章,但沒想到爛無名一直給我出包,明明這篇只要花40分鐘的文章,卻讓我足足搞了快三小時,媽的!!有夠捉狂的,雖怪一堆朋友要我換地方寫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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